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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尸命案:台湾母子齐心打退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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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9-7 20:26: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Brave Jack!
沙发
发表于 2004-9-9 09:26:28 | 只看该作者

还是租房惹的祸,为了几个小钱,把命搭了! 可悲呀!

还是租房惹的祸,为了几个小钱,把命搭了! 可悲呀!
板凳
发表于 2004-9-9 11:24:13 | 只看该作者
是啊,出租房屋免不了的会给家庭安全带来很多风险。

不过我想就这个事件,说一点其它的感受:
1.黄太应该首先报警
接到孩子电话之后,应该先报警然后返家,警察会到达得比她都快。即使是虚惊一场的话,也不多余。
题外话,对这种不明事件,先来的可能会是救火车,然后是警车或者救护车。

2.学校和家长应该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教育
我知道学校提供给孩子一些“自我保护”的课程。包括不要给陌生人开门,和女孩子怎么反击性袭击等等。
不知道社区有没有对成人如何防罪案的辅导。个人觉得在新移民社区很有必要。
孩子遇到不明事件,求助妈妈没有错,但同时还可以求助于911。

3.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见义勇为当英雄,在加拿大并不是共同认可的。

什么都没有你的生命更重要,所谓留的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有一些公司给员工的警示就是,一旦发生火灾,马上离开工作岗位,第一要保护的就是生命。如果你的反应是无视自己生命安全,首先保护公司财物的话,公司可能不但不领情,还可能开除你。

看过一个上海移民秦峰勇斗抢匪的报道,很多人都为他的英勇行为而叫好。警察绝对不会这么看,为了几百(可能上千)块钱去拼命不值得,还不如留下一条命做目击证人对破案更有利。
对他的家人来说,如果他出意外的话,损失绝对不只是那些钱了。

这些只是俺有感而发。

关于这个案子中的男孩,他是为了救妈妈,没有选择才去拼命的,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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