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一直喊穷 12年间房子愈搬愈小
赖昌星逃到加拿大12年,住过10多处地方,但他没有像其他中国投资者在温市地产市场赚钱,即使当年赖昌星有置业,也是损手离场,而且居住房子面积愈来愈小。
在1999年8月,曾明娜在朋友介绍下,以130万元购入位于温哥华西57街(W. 57th Ave.)1200号路段、面积3,000平方呎的一间独立屋,该屋约一年后以99万元转手。时移世易,目前该区的独立屋叫价在200万元或以上。
此外,赖昌星曾在温市希瑟街(Heather St.)夹西12街(W. 12th Ave.)租住一单位,有报道指出,是方便他到西百老匯大道(W. Broadway)的赌场,但他租住为期甚短。
2001年11月至翌年6月,赖昌星被勒令以每月8万元保安费,家居软禁在本拿比威灵顿路(Willingdon Ave)6088号丽晶广场1707室。该3房单位,面积1,493平方呎。
在2004年5月,赖昌星和曾明娜离婚,他迁到温市中心一柏文单位独居。在2007至08年间,赖昌星报称在本拿比另一柏文单位居住,由儿子签一年租约,但物业其后分租一女子,赖曾否在此居住已没法证实。
到2009年,赖昌星住在本拿比洛歇公路(Lougheed Hwy.)旁一幢高层柏文、一个面积少于900平方呎的单位。他平日不是在房内看电视剧集,就是沉迷玩电脑游戏。
2008年10月后的两年间,赖昌星和女友林萍萍于烈治文吉尔伯特(Gilbert Rd.)13451号路段所购置物业内居住,翌年8月,搬到格兰迪路(Grandy Rd.)7460号另一间房子,一年后迁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