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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笑谈色情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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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11-13 18:2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色情,性也。只要勿扰他人,虽不能登大雅之堂,却也不致为社会所不容。故有各种色情渠道,供人闭门宣泄。 ;)


色情而致狂者,却又不同。此等人也,纵有万条专门渠道,亦不足供其宣泄,非要于大庭广众之前,呈现其阴暗、变态之心理。此之所以为狂者也。将一己之私欲,凌驾于社会公德、法律之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mad:

鄙人不才,尚能删贴。 :smile: 经申请而成本版之主,专删色情狂之贴。来一个,删一个;来两个,删一双。只要鄙人在,尔等之贴,休想久驻。 :smile: 此非因鄙人有公德心也,实因删尔等之贴,不费吹灰之力之故也。 :O 若尔等不嫌发贴、更名之烦,只管放马过来,鄙人定当舍命陪君子,绝不挂免战牌。

有色情狂者,屡遭鄙人删贴。怀恨之余,破口大骂。以为鄙人怕骂,实大错而特错。夫骂人者,街头痞子之类也。开口一骂,适足自暴其丑,于被骂者岂能有毫发之损?被色情狂骂,岂但无损,且有荣焉。招一、二色情狂之恨,赢千万正派人之赞,此乃一本万利之买卖,岂有不做之理? :O

奉劝色情狂者,不要再打本版主意。明目张胆之贴,必遭删除;改头换面,又不能过瘾,且徒增烦恼,何苦来哉?更著紧者,尔等心理,实有大病。速速就医,方为正理。久病不医,必致终日郁郁寡欢,不能享受人生之乐趣,生不如死。此时不改弦更张,更待何时?
沙发
发表于 2005-11-22 02:17:19 | 只看该作者

!

来顶分地啊
板凳
发表于 2005-11-25 17:1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原创]笑谈色情狂

最初由[弄舟]发布
[原创]笑谈色情狂

色情,性也。只要勿扰他人,虽不能登大雅之堂,却也不致为社会所不容。故有各种色情渠道,供人闭门宣泄。 ;)


色情而致狂者,却又不同。此等人也,纵有万条专门渠道,亦不足供其宣泄,非要于大庭广众之前,呈现其阴暗、变态之心理。此之所以为狂者也。将一己之私欲,凌驾于社会公德、法律之上,是可忍,孰不可忍! :mad:  

中国自古有“好色不淫”的中庸诗教,轻薄浪子往往借以文饰。在《醒世恒言》中,冯梦龙将“好色”与“好淫”作了区分。作为封建文人,他自然只能从男权文化角度加以评议。他说,“假如古诗云:‘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岂不顾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此谓之好色。若是不择美恶,以多为胜,如俗语所云:‘石灰布袋,到处留迹。’其色何在?但可谓之好淫而已。”同时,冯梦龙认为,在“好色”中,还有“正色”、“傍色”和“乱色”之别:“正色”乃“夫妇之情,人伦之本”;“傍色”,用现在时兴的话来说,就是纳妾,包二奶,婚外情,或偶然嫖妓;而那些以性滥交为唯一乐趣,“同人道于兽禽”者,便是“乱色”。注9 既然“乱色”、“好淫”,也是一种社会现象,那就同样可以入文学入诗,其艺术价值,端的看作家诗人怎样写。今天,“石灰布袋,到处留迹”的“性滥交”,西方人也是持宽容的态度。但诗歌不能只有这些东西。“夫妇之情”不一定有爱情的基础,“婚外情”不一定是简单的“偷情”,有时反而属于纯情的“精神之恋”。

汝之色者,乃汝心之色也。色本无罪,汝欲罪之耳!
地板
发表于 2005-11-25 17:19: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原创]笑谈色情狂

最初由[弄舟]发布
[原创]笑谈色情狂

色情,性也。只要勿扰他人,虽不能登大雅之堂,却也不致为社会所不容。故有各种色情渠道,供人闭门宣泄。 ;)



性者,人类繁衍之重中之重,古今中外,很多国家,地区,民族皆以性器为图腾!

看来君心乃为“虽不能登大雅之堂,却也不致为社会所不容”,

君思“有各种色情渠道,供人闭门宣泄”

若无性事,何来尔等?
5#
发表于 2005-11-25 17:2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原创]笑谈色情狂

最初由[弄舟]发布
[原创]笑谈色情狂

鄙人不才,尚能删贴。 :smile: 经申请而成本版之主,专删色情狂之贴。来一个,删一个;来两个,删一双。只要鄙人在,尔等之贴,休想久驻。 :smile: 此非因鄙人有公德心也,实因删尔等之贴,不费吹灰之力之故也。 :O 若尔等不嫌发贴、更名之烦,只管放马过来,鄙人定当舍命陪君子,绝不挂免战牌。


果然,权力在手,可纵横论坛也。

“此非因鄙人有公德心也”看来你的确没有“公德心”

“若尔等不嫌发贴、更名之烦,只管放马过来,鄙人定当舍命陪君子,绝不挂免战牌。 ”

如此好斗怎能平心静气客观看待一切?
6#
发表于 2005-11-26 00:44:16 | 只看该作者
厉害啊!!
7#
发表于 2005-11-26 22:33:08 | 只看该作者
haha
8#
发表于 2005-11-27 09:12:45 | 只看该作者
红字??
9#
发表于 2005-11-27 21:19:13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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