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编辑部最近接到一位新移民读者的电话,她刚登陆不久,急需一份工作,到一家华人超市熟食柜台应聘,人家问她对工资有什么要求,刚来,也不知道行情,还生怕人家不要,连声说,没有要求,按你们的规矩就好了。稀里糊涂就跟人家签了合同,从早上7点站到晚上7点,马不停蹄,一个小时才5块多钱。过一阵明白了,最低工资还9.5呢,去找人家,人家说,你自己同意的,白字黑字,不愿意干,可以走人啊,有的是人愿意干。"
这段有点夸张了,我相信雇主给她5块一小时,但我不太相信雇主会和她签约,那不是找死吗?她拿着合同找个律师,不得把雇主搞死啊?合同正好就是证据!
你平时不打工吧,现在的行情你还要找雇主签合同?你不干有人干.国移没有白鬼的命,工资那么高还不知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