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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
发表于 2006-3-13 21: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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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回复:关于GST/PST
最初由[玻璃小猪]发布
关于GST/PST
新移民在入境的时候都会收到一个申请GST/PST的表格,填好后寄回可以收到政府的补助。如果当时没有收到这个表格,也可以到官方网站上下载这个叫RC151的表格,政府网址:
http://www.cra-arc.gc.ca
了解了GST/PST的计算方法就知道这个表格为什么要你来加前的收入信息了:GST/PST的发放年度不是按日历(1月到12月)来算的,而是从7月1号到次年的6月底,暂且叫他GST年度吧。而GST/PST的计算是根据你前一年的家庭净收入(net income)来计算的,并将分为4次,分别在7,10,1,4月发给申请人。
有点绕,举个例子吧:
比如楼主是06年2月份landing的,他应该可以在今年的4,7,10月份收到GST/PST退税。其中4月份的GST/PST是属于05.07-06.06这一GST年度的,因此需要根据你04年全年的家庭净收入计算。同理7,10月份属于06.07-07.06这一GST年度的,因此需要根据你05年的全年家庭净收入计算。
但政府到底该给你多少呢?
如果你上一年在加拿大报过税,政府会根据据你税表(return)上的家庭净收入自动计算。可如果你是新移民,政府不知道你之前的收入,自然就没法计算,因此需要你在landing的时候填写这张rc151表,报出你04和05年的收入,也就是楼主说的过去一年和过去两年的收入,把国内的收入折合成加元添上就行啦。
该报多少呢?
个人观点是如实报。第一,根据GST/PST的算法家庭净收入大约在3万以内(只是大约,不要卡在3万这个数上),不会对GST的多少有影响;第二,加拿大的税制是本着个人诚实报税的基础,政府不会一个一个的查,不过一但被发现故意漏报瞒报,政府也会狠狠的罚你,搞不好会占小便宜吃大亏,还会影响到个人记录,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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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解释能解决你的疑问,我不是学税务专业的,不过自己曾系统的学过,如果有问题,我愿意尽力帮大家解答。
大家也可以给我发email: [email protected]
谢谢你详尽的答复,我明白了!
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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