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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说说民权。
先说中国:剥夺国籍的人群,是已经加入了其它国的国籍人群,已经不是实际意义的中国人。以一小部分“外籍人群体的”” “不民主”,佐证中国14亿人的民主。你觉得有多少说服力?更何况就算在加拿大,不入籍也没有选举权,持枫叶卡的人群如何当家作主?
再说加拿大,有选举权就说明可以当家作主吗?从版你也来这么多年了,加拿大的选举是什么东西你也早该明白,绝非得到多数人的选票就能当选,反过来说,当选者绝不代表多数加拿大人的选择和利益。
不明白加拿大选举规则的,就不要在这里瞎掰掰了。
前苏联解体的后果,有目共睹,几十年的阵痛、大量难民给国际社会造成混乱,其中最清楚不过的结果,就是美国一家独大。这样的情形除了美国,连西方阵营都不愿意看到。毕竟,平衡是和平发展的先决条件。
说到腐败,既然是普遍存在的,你强调一个”中央集团特有”,有何意义呢?西方所谓民主腐败人权腐败就比中央集权腐败 先进吗?
西方腐败譬如就我们身边的加拿大腐败,真的令人痛恨却无可奈何。他们有权有钱有法律的保护,普通民众只有忍气吐生的份儿。这样的例子,太多啦。
至于投资移民,我从来不认为有钱都是腐败来的。就如现在嚷嚷的房产,不少人由此赚来第一桶金,而没有经商头脑的人,还在骂大街。人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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