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取消入籍他国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可以说是开国总理一生最大的无奈之举,不是海外华人的自愿选择,也不是全国人民的民意决定。国家公民乃现代国家之根本、国家之主人。割让数千万海外国民的公民权及其所拥有的财富、资源给外国,比起割让国家的土地、海洋、天空给外国更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8-17
取消入籍他国海外华人的中国国籍,可以说是开国总理一生最大的无奈之举,不是海外华人的自愿选择,也不是全国人民的民意决定。国家公民乃现代国家之根本、国家之主人。割让数千万海外国民的公民权及其所拥有的财富、资源给外国,比起割让国家的土地、海洋、天空给外国更 ... [ 查看全文 ]
有什么弊端?加拿大承认双重国籍恰恰给自己的人民带来了莫大的方便,也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利益。 Sanssouci 发表于 2014-8-17 18: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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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51网重载本人《不承认双重国籍的三大恶果》一文,并感谢众多网友关注评论。需要说明的是,此文发表于2011年,是一旧作。当时,曾被三十多海内外中文网站、传媒转载,产生轰动效应,引发了《海外民间版中国国籍法修正案》的大讨论。有读者建议,此文的标题应当改为《不承认中国国籍的三大恶果》更为准确。随着对中国国籍问题研究的深入,近年来,本人已经跳出所谓“双重国籍”的误区,直接关注不承认中国国籍的实质与海外大陆移民回国自由探亲免签,实现了从双重国籍到中国国籍再到国籍是国民身份而不是公民、居民身份的认识飞越。有兴趣的网友同胞,可以搜索细读本人近作《国人悟国籍百年三进步: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居民身份》http://www.backchina.com/blog/324841/article-201235.html,稍加对比,就会发现本人已不再讨论双重国籍这个似是而非的问题。简而言之,讨论双重国籍已经成为过去时,关注中国国籍和海外大陆移民的中国国民身份、回国自由、探亲免签,才是涉及千万海外大陆移民切身利益和民族复兴的核心吁求。 矫海涛 发表于 2014-8-17 2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加拿大政府给移民父母10年签,你不知道么? 中国能给我们移民对等10年签,那也算公平。 Tomm008 发表于 2014-8-17 22: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读过《国籍是国民身份不是公民居民身份》,就明白了。海外大陆移民是中国国民,回国免签,与外国政府无关,只与祖国政府有关。只能向祖国政府提出正当合理吁求,不存在施压问题。中国国民去外国,能不能免签,与海外大陆移民回自己祖国探亲免签,完全不是一回事。事实上,外国国民回自己祖国,从来就不需要签证,不存在免不免签证问题。 矫海涛 发表于 2014-8-17 22:1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 无关! 中国人也不要在这里总是谈什么钓鱼岛六四的,我们关心的是省选市选和加税。 Tomm008 发表于 2014-8-17 22: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把娘留那儿了。你是人么? Tsunami 发表于 2014-8-17 2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前面一个帖子说过,面对不公,有人抱怨、抗议、抗争,有人逆来顺受,都可以理解,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有勇气与抗争意识。但对于那些勇于抱怨、抗议、抗争的人,他们的行为也是在为你争取利益,你自己愿意逆来顺受没问题,但指责那些抗争的人,有点狗咬吕洞宾吧。 西风纵 发表于 2014-8-17 23: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呢,逗你挺乐呵的 Tsunami 发表于 2014-8-17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退休金我不会拿二头的.。。。但是回个家不要搞得那么复杂好不好? 克 飞 发表于 2014-8-18 12: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18# 我想問你 如果你結婚了,搬離出去生活,等你那天想父母回家看看,你父母会說,您已經有家了,你已經不是我家人了,從此就沒有任何關係了?我們為你好,這樣您可以專心你的家庭!!若是你非常想回來看看可以,但是您必須繳納入門費,必須審查一下你是否把你自己的家當做臨時住所,那我們才考慮是否讓你回來看看!而且還要每過幾天,你父母都要重新審查你回來看看是否有犯罪的可能,還有什麼企圖和目的?!!還不如鄰居家的王二麻子可以隨時來串門!你非常贊同你父母的做法嗎? 凡人 发表于 2014-8-18 11: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说"常回家看看“这个家是家吗? 克 飞 发表于 2014-8-18 20: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亲生的父母永远承认自己的孩子,难道你的父母不是这样吗??? wuhuakesuo 发表于 2014-8-18 21: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太狭隘,out了.。。。现在中国的农村人都不会这样.。。 克 飞 发表于 2014-8-18 21: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作者心胸这个狭窄,回趟国,不就是到中国大使馆办个签证,花点钱么,花点时间,有什么大不了的,还用得着“泣血长文”?大不了不入加拿大籍就是了。 双重国籍,有当然好;没有也用不着“泣血“。 花草迷 发表于 2014-8-18 2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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