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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克虏伯大炮 于 2014-10-3 08:42 编辑
这种东拉西扯,强辞夺理在于,联邦的立法权也是在宪法之下,国会不可能单独针对多伦多的市选通过一条“人大的法案”,三级立法和行政机构各有所管,地方自治。国会要干涉多伦多的市选,就是越权,就是非法。
胡搅蛮缠的的特点在于,不讲基本常识,把整个事物的全貌屏蔽起来,只挑基中一点。
完全不顾加拿大是地方自治的基本事实,只挑联邦的立法权在联邦范围内有效这一点。就说——加拿大国会的立法,安省要尊守;凭什么人大的立法,香港不遵守?
这话又错了,按照基本法,香港立法院是有权否定人大决定的,包括这次普选方案。这是当初承诺的一国两制港人治港50年不变。 你这样说不是要公然背弃承诺吗?
quote]香港和纽约和多伦多比, 楼主那就更外行了.。。。人大是最终的法律, 香港作为一方城市, 就只有执行的命. 你多伦多能不执行国会的法案。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1 22:01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10-3 08:27 [/quo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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