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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老夫妇来加探孙 遭婿甩耳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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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09:4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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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大陆的一对6旬夫妇,为照顾女儿和新生的外孙,特意于2008年至2011年期间多次抵加探亲,然而在与女婿的日常接触中,双方频频出现争执,夫妇二人轻则遭骂,重则遭打。 王先生表示,全家来自西安,自己与老伴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2-8-30
其实老人移民加拿大确实不是什么好事儿!他们在这里生存能力差, 只能和儿女同住,朝夕相处,如果不能互相体谅则矛盾在所难免。两代人都不开心。奉劝女儿多自立,不要依赖父母帮助太多。父母来暂住享受几天天伦之乐就赶紧走人,尤其是这种互相性格都很冲突的,最好别长期在一起。
丈夫在未跟妻子商量的情况下做手脚就太不尊重妻子了,要多体谅妻子。唉,家里的事很烦。
我是独女,而且只有我妈在了,所以我得担保她来, 但以后每次不会让她留住很久,因为我还有自己的家庭和生活, 她也很理解,她回国过的更自由自在,互相不牵绊,才能相处的长远。。。
二子妈 发表于 2012-8-30 09:39


:thumbu:
沙发
发表于 2012-8-30 09:50: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都是啥的啥的啥呀...直接无语了。
griffiel 发表于 2012-8-30 10:49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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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8-30 1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阿打的招待~

感觉这一家老小挤窝相处可真不容易啊,绝对是全方位的考验,稍微有一点不慎就容易积攒矛盾,二子妈的这番话很在理啊,学习了。

老人咱是没办法改变了,能顺着他们的意思就顺吧,咱还年轻,没有什么放不下受不了的,夫妻之间要相互体谅,没有谁必须无偿担负义务还要受气的。其实跟老人作对其实最吃亏的还是自己,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小家庭,如有孩子的就更加要注意,咱再有怒气、再不理亏,都是要背负不孝无教养的骂名的。斗来斗去,好好的家庭全完蛋,亲人成仇人,孩子成小大人,爸妈成王八蛋,子女成黄眼狼,全家成众人口中的谈资笑料,不论谁赢了都不光彩不幸福哦...

俺家老爹直接说了:如果要危害到你们小家庭的幸福,就绝对不来“为害”了,但是万一以后老糊涂了,你们别虐待我太狠就行——这人啊,只要相互体谅,相互支持,适度保持生活上的距离,拉紧亲情,就不会有什么化解不了的积怨,问题还是处在互不理解,都不退让,“礼”尚往来,口不择言,最后大家在骂声和拳脚声中全完蛋,各奔东西,孩子两头跑,带孩子的当爹当妈,不带孩子的终生牵绊,这难道是最理想的结果吗?都是折腾惹的祸啊...
griffiel 发表于 2012-8-30 11:12


是的。主要问题还是出在了小夫妻两口子身上。家合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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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8-30 11: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说。好的父母可以消除矛盾;差劲的可以火上浇油!本来夫妻可以床头吵架床尾和,可有时候父母一介入就不单纯了!
Jeffl 发表于 2012-8-30 12:29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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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2-8-30 17:3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倒是很同情这个女儿,有这么强势的妈妈和这么暴躁的老公,她哪敢出半声啊!
这位老人还没睡醒呢,以前总是要求女儿一定听自己的,现在到了女儿家还以为自己是主人呢,还要求女婿也听自己的,结果碰到一个脾气也不好的女婿,这不矛盾就来了?
劝劝老人们,住在子女家就算是客人了,不要反客为主,为了孩子的幸福不要参和太多孩子的事,更不能挑唆孩子离婚什么的,否则啊,家里永远不得安宁,
爱芭 发表于 2012-8-30 16:55


: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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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2-8-31 08: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岳父来加半年多了,跟这位王太太相比那真是大巫见小巫,我现在还在忍,不过已经快到极限了,再这样下去,随时会来个总爆发!!!如果大家愿意倾听,我可以把详情发出来,看看是谁的问题。
song2w2w 发表于 2012-8-31 09:45


跟太太商量,拿出个解决问题的办法。跟其他人说是没有用的。这事情只有你跟你太太一起协商才能解决好。

跟老人不要去争任何事情。因为不会有结果的。

千万不要骂人,也不要动手。家里人把话放到台面上说明白了就可以了。

家庭铁律第一条:不要让老人带孩子。夫妻两人自己带。再苦再累夫妻两人一起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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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2-8-31 09: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老夫妇来加探孙 遭女婿甩耳光光

回复 100# griff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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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2-8-31 09: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去讨论女婿跟老丈母娘/老丈人之间的是非问题。

其实说白了这个做女儿和老婆的人还是有问题的。但现在说啥都晚了,只是希望她能从此次事件中学到些为人处事的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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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2-8-31 09: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养老还好说啦,死亡话题在中国老年人中是很忌讳的,我第一次跟岳父母谈这事的时候,连带媳妇一起是仨人给我白眼看的。在老外来看,死亡是每一个人必须经历的过程,不要给爱人和子女增加负担是西人的大爱体现。在加拿大给自己预定墓地葬礼都是很普通的事情,还能得到优惠和折扣。家庭就是一盘大棋,把每一个人考虑进预算,体现了真正的'自家人'。规划好了,才能临阵不乱,才能真正消除矛盾,消除隐患。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2-8-31 10:48


:thum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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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2-8-31 11:36: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在道德与法律发生冲突的时候,法律应该优先。这个道理你不知道?
华荣 发表于 2012-8-31 12:19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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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2-8-31 13: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之“道”,在于顺应规“律”。
道德之“德”,在于处世礼“法”。
道德重理想,法律重现实;道德形软则高,法律形刚则疏。
如果道德和法律相冲,那真不知是道德的愚蠢还是法律的刻薄。
griffiel 发表于 2012-8-31 13:07


该喝下午茶了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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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2-8-31 13: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陆老夫妇来加探孙 遭女婿甩耳光光

第十九章 法与道德
[本章教学目的与要求]
法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历来是法制建设的重大课题,亦是法理学的核心问题。通过本章的教学,应使学生在掌握法与道德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理论问题有一初步且较为全面的认识,包括了解中外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主要学说,知晓中西历史上法与道德关系的差异,掌握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懂得如何看待和解决法与道德之冲突,进而理解法与道德关系在法制和法学中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第一节 法与道德关系概述
一、道德的概念
所谓道德,是指由一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用以评价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观念、原则和规范的总称。道德源于社会的需要,是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中产生,并在人类长期的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从其形成和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出,道德具有以下本质属性:
1、道德是社会意识形态;2、道德是社会调控方式;3、道德是实践精神。
二、法与道德之异同
(一)主要区别
1、产生条件不同;2、表现形式不同;3、内在属性不同;4、调整对象不同;5、调整范围不同;6、作用机制不同。
(二)主要相同点
1、都是社会调控的形式,且在调整范围上有着广泛的共同领域;2、都是行为规范;3、都追求一定的价值目标,因而皆有价值导向功能。
第二节 法与道德关系的历史多样性
一、法与道德关系的学说
(一)西方主要法学流派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学说
在西方法哲学中,法与道德关系的论题主要涉及五方面的问题:(1)法与道德的区别和联系;(2)法与道德有无逻辑上或概念上的必然联系;(3)道德的法律强制;(4)对法的道德批评和与此相连的守法的道德义务;(5)如何处理法与道德的矛盾和冲突。[1]但各法学流派所关注的重点及其立场和主张各不相同。
1、自然法学派的立场;2、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主张;3、哲理法学派的思想;4、历史法学的观点;5、社会法学的见解。
(二)中国古代关于法与道德关系的学说
中国古人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两类:其一,绝大部分学者认为,道德重于法律,二者发生冲突时,当屈法律而全道德。此种主张为司法实践设定的总原则是“原心论罪”,其二,亦有相当一部分思想家认为,法律重于法外之道德,二者发生冲突时,应严守成法,不可法外施恩。
二、法与道德关系的中西比较
(一)规则层面的比较
从规则层面来看,中国古代法几乎始终与道德混而为一,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儒家伦理规范体系成为统治者在各个领域进行立法、司法、行政的直接准则。而在西方,法律在规则或技术的层面上很早就自觉地走上了与道德相分离的道路,并在中世纪获得了圣托马斯?阿奎那等神学大师的论证和支持,至近代更是发展出高度理性化的形式化法律规则体系。但另一方面,中国古代对法与道德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以共同维护社会秩序的自觉与重视程度亦远高于西方。
(二)价值层面的比较
就中西文化传统的主轴而言,其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在价值结构中,西方更注重生活价值,而中国更注重道德价值;
2、在价值类型上,西方法治以市场伦理为价值取向,而中国古代法以宗法伦理为价值取向。
(三)社会规范的内化机制比较
无论道德还是法律,任何外在的社会规范,只有直接诉之于人的心理情感,才会真正扎根于人的内心、并获得社会的真正认同与接受。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层里,孔子“仁学”的基本特征与功能之一便是以“仁”释“礼”。在西方传统文化的核心层里,“自然法”模式同样具有将外在社会规范内化的特征与功能,只不过,它所借助的是“自然”这一外在途径。
第三节 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一、法与道德的一般关系释义
法与道德是人类的两大社会调控体系,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密切也十分复杂的关系。从客观上讲,其间的一般关系(或常态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在关系,二是外在关系。
所谓内在关系,是指法与道德之间在“血缘”上的渊源关系和价值属性上的内在关联;在这一关系领域,法与道德不是作为两个相互独立的实体而存在,而是在某种意义上作为一个彼此深入对方领地之后的统一体而存在。
所谓外在关系,则是指法与道德作为两个彼此分离的规范体系在各自的运行过程中所可能与对方发生的相互影响。
二、法与道德的内在关系
(一)内在的“血缘”关系:法律源于道德
(二)内在的价值关联:法以道德为价值取向
(三)内在的功能相通:法是伦理的实体化机制
三、法与道德的外在关系
(一)一般状态: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二)特殊状态:法的实现须以社会的道德支持为前提
第四节 法与道德的冲突及其解决
一、法与道德的冲突
(一)冲突的主要表现
作为两种不同的行为规则和评价标准,法与道德之间既有和谐一致,亦有冲突对立,二者间的冲突形式主要有两种:1、合法但违背道德;2、合乎道德但不合法。
(二)冲突的主要根源
法与道德相冲突的根本缘由,而其中之关键有三:
1、价值属性上的冲突;
2、发展机制上的冲突;
3、评价机制上的冲突。
二、法与道德冲突的解决
(一)规则整合:法与道德的相互转化
1、道德向法律转化;2、法律向道德转化。
(二)规则实施:以法律评价为主导
从操作层面来看,当法与道德相冲突时,人们的基本行为态度应当是坚持以法律评价为主导,而不能以道德评价取代法律评价。
(三) 超越规则:走向更高的伦理价值
在法与道德的冲突中,当法律规则已背离人类最基本的良知和最根本的道德准则时,我们就需要超越法律规则、去寻求更高的伦理价值。
[思考题]
1、如何理解道德与伦理的涵义?
2、你如何看待法与道德之异同?
3、西方各主要法学流派在法与道德关系问题上所持立场有何不同?
4、你如何看待中西传统中法与道德关系的差异?
5、怎样理解法律的道德基础?
6、在现实生活如何解决法与道德间的冲突?
[参考书目]
1、[美]富勒:《法律的道德性》,郑戈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2、[美]庞德:《法律与道德》,陈林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3、[英]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时殷弘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
4、[英]拉兹:《法律的权威—法律与道德论文集》,朱峰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5、[美]波斯纳:《道德和法律理论的疑问》,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胡旭晟:《法的道德历程—法律史的伦理解释》,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P. Devlin, The Enforcement of Moralit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5.

http://www.law.sdu.edu.cn/child/fali/jiaoan/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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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2-8-31 17: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看的一篇文章,转载一下:


现在不少从中国来的移民生活稳定以后就资助父母来加拿大探亲或移民,父母来加后基本上是和子女一起居住,这就有了父母和成年子女及子女一家相处的问题,有了小家庭和大家庭的问题,因为身边很多朋友和我自己都面临这个问题,也就有不少见闻和感受,今天就谈谈我在这方面的一些见闻和感受。

    我认识一对来加探亲住在女儿家的老人,老太太跟我说女婿时从来都是用“王八蛋”这个词,可见老人对女婿的成见之深。老人觉得女儿以前和她很贴心,对妈妈的话几乎是言听计从,自从找了这个“王八蛋”以后就不和妈妈贴心了。她很后悔以前活生生地拆散掉女儿的另一个男朋友,她觉得现在这个男人更差,但她再想拆散时女儿死活不答应,和这个“王八蛋”结了婚还生了两个孩子。老人和女婿的矛盾纠纷没必要在此细说,只从女婿的一句话“在这个家里,我在哪里你们就不要在哪里出现”也就可见一斑,但不管在女儿家过得多不开心,老两口就是不愿离开,而且打算永久住下去,因为女儿女婿在资助他们移民。我没见过她的女儿女婿,听的也都是老太太的一面之词,但我并没有对这位女婿产生恶感,反倒十分佩服他的坚忍和包容,岳父母感觉不开心,他可能感觉更不开心,而且是不得不在自己家里忍受也许是永久性的不开心。他对太太孩子的爱、他为维护自己家庭的完整还真是需要付出很多,承受很大压力,所幸他的太太还能理解维护他,因为有一次老太太问我:你说我女儿这句话对不对:“你如果和我老公吵架我是站在老公一边的,因为老公才是和我过一辈子的人。”我毫不犹豫地回答:她说得对,我也这么想。旁边一位老太太也说她女儿说得对。

    作为旁观者我们帮她分析:1.女儿如果对你们不孝就不会资助你们来加探亲,更不会想方设法资助你们移民;2.女婿如果对你女儿不好,如果不是很爱和尊重你的女儿,就不会和她一起共同担保你们探亲、移民,特别是你们和他的关系这么僵,这不是给自己添堵吗?3.女儿有爱她的丈夫、有幸福的家庭不是父母所希望的吗?一个人只拥有父母的爱是远远不够甚至是不幸的,所以应该维护女儿的家庭婚姻而不是破坏;4.你们觉得他不是好女婿,但他是好丈夫好父亲,对于你女儿来说这已经足够。如果按你们的意愿他们离婚了,你女儿全心全意和你们生活,她会快乐幸福吗?你的外孙失去了完整的家能够健康成长吗?5.女婿说他在哪你们就不要在哪出现,主要目的是想尽量避免正面冲突,希望尽可能给孩子一个和睦的家庭气氛,他没赶你们走足以说明他很维护这个家。

    老太太没有因为我们的劝解而改变对女婿的看法和态度,也没有半点想改善与女婿关系的意思,老两口还做好了长期“作战”的准备。在我看来这个小家庭之所以还能维持完整,主要是因为女儿把丈夫和孩子看得比父母重要,否则也就会依着父母的意思离婚收场,但女儿对维护家庭和睦的态度不够明朗坚定,如果她能跟父母晓之以理,明确告诉父母家庭和睦是父母能跟他们一起居住的前提,父母还会持这种对立、战斗的态度吗?

    这个小家庭虽然生活得不轻松愉快,所幸夫妻之间还能互相体谅,还能维持家庭的完整,但也有一些小家庭因为父母的深度参与导致夫妻不和家庭岌岌可危甚至最后以解体收场。有一次和一位老乡聊天,他的一句话把我吓一跳:如果我的岳父母不回去,恐怕我已经和老婆离婚了。他解释说岳父母来加探亲在他们家住了两年,岳父和他关系很紧张,甚至发生了争吵,他老婆跟他说:如果你和我父母不能搞好关系,我就和你离婚。老乡和我聊天时他老婆已经应父母的要求抛下老公和孩子不管,辞工无限期地回中国全职照顾父亲去了。父母有这样的孝女是不是感觉很幸福?但这样的幸福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呢?老乡说他的家庭现在还算是能够维持完整,他的朋友和认识的人中有四对夫妻因父母的关系已经离婚,还有两对处于离婚的边缘。

    我既为人子也为人母,总觉得作为母亲最期待的就是孩子幸福快乐,父母应该做的是维护家庭和睦稳定而不是破坏,和睦的家庭才可能是幸福的家庭,而一个大家庭和睦幸福的基础是每个小家庭和睦幸福,如果小家庭矛盾重重争吵不休,那么大家庭同样会笼罩在愁云惨雾之中,所以我对于这类热衷于参与甚至干涉子女生活、间接或直接促成子女离婚的父母不甚理解,难道父母的爱能替代夫妻之间的爱?孩子不应该有属于他自己的生活和完整的人生吗?人们总说父母给孩子的爱是最伟大无私的,那么也就不应该再指望孩子回报,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当孩子找到自己的感情归属有了自己的小家庭后,父母应该因孩子快乐而快乐而不是失落妒忌。家和万事兴,离婚并不是皆大欢喜的喜剧而是悲剧,总会对自己的孩子造成伤害,就算孩子还能找到更理想的配偶,父母也能找到更称心如意的女婿(或媳妇),但是否想过孙子们的感受和处境?一位朋友说岳父母来探亲时岳母每天都数落他,逼急了他就与岳母发生了正面冲突,他儿子(8岁)对他说:爸爸,我支持你!如果你和妈妈离婚,我跟着你!如果我的孩子这样说,我会为自己没能为孩子提供无忧无虑成长的环境而不安羞愧。

    这么说好像老人和孩子住在一起就没有关系相处融洽的,事实上在我的认知范围内大家庭关系融洽的确实不多,不过我也遇到了一位,老太太60多岁,身体健康性格随和,没什么文化但为人处世有一套自己的原则。她对我说他们老两口移民加拿大十年,和孩子一起住了十年,家庭很和睦,过得很开心。现在准备拿到老人金后就去住老人公寓,因为孙子已经大了,家里没什么事干,住老人公寓和同龄人在一起还热闹一点。她有一套和晚辈相处的原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干预孩子的生活、不管“闲事”,比如当儿子和媳妇发生矛盾冲突时她就尽可能装糊涂,能躲就躲,实在躲不过去时就批评儿子,绝不对媳妇说三道四,所以她们的婆媳关系一直不错,家庭也很和睦。我觉得他们的大家庭之所以能够长期保持和睦,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老人一直在维护大家庭和孩子的小家庭和睦而不是破坏。一定有很多人特别是老年人会反对我用“破坏”这个词,但事实上老人在自己孩子面前对媳妇(女婿)评头品足说三道四,不管是出于善意还是恶意客观上起的作用都是“破坏”;小两口发生争论甚至争吵时老人情不自禁地发表意见甚至维护自己的孩子,客观作用也是“破坏”;老人不顾自己的孩子已是成年人,依然对孩子像Baby似的悉心照顾关心或指手画脚,客观作用同样是“破坏”。大家庭要想保持和睦,大家庭里的每个人就不可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既然选择了大家庭的生活不管是老人还是孩子都得牺牲个人和小家庭的自由。如果大家庭里的每个人都承担起维护家庭和睦稳定的责任,都常常问自己对家庭的和睦稳定究竟充当了怎样的角色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家庭不愁不和睦。

    我觉得对于成了家的人来说,不管是生活在大家庭还是小家庭都要处理好大家庭和小家庭以及各种角色之间的辩证关系,有些人把孩子看得最重要而忽视夫妻关系,但如果夫妻关系不好,父母提供给孩子生长的家庭不和睦幸福,孩子始终是最大的受害者;有些人觉得最重要的是父母,有的还加上兄弟姐妹,也许父母有一个好儿子(或好女儿),兄弟姐妹有一个好兄弟(好姐妹),但一个不把妻子(丈夫)和孩子看得最重要的人,一个不觉得小家庭最重要的人,又何必成家,既然自己成立家庭,就应该在意这个家庭里每一个成员的感受以及对他们负责,经营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是夫妻双方的义务和责任。人有多方面的感情需要,仅仅拥有父母、兄弟姐妹的爱的人生是不完整、残缺不全的人生;人的一生需要承担很多角色和责任,而一旦成立了自己的家庭,最重要的角色就是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可以这样说,这两个角色做不好,人生不可能幸福完美,也可以说,自己的小家庭不和睦幸福的人,即使大家庭给予他再多的温暖关心爱护,他最终还是不会感到幸福完美。

    所以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与丈夫的夫妻关系,其次是与孩子的母子关系,再其次是与父母的父母女关系。因为只有我和丈夫的感情好关系融洽,小家庭才经得起风吹雨打,我们才能给孩子一个充满爱、和睦幸福的家庭;拥有一个和睦幸福的家庭以后,孩子才有健康快乐成长的环境,才能在爱的沐浴下无忧无虑地成长,我们才有足够的爱心和耐心培养教育孩子;而小家庭生活得轻松愉快,我们才有精力和时间去关心父母,才能带给父母安慰和快乐。幸运的是丈夫和我观念相同,父母兄弟姐妹也都了解和支持我的这种观念,所以我们的夫妻关系恩爱和谐,我们给予孩子的家庭和睦幸福,也有好心情和条件关心照顾父母兄弟姐妹。
爱你在心口难开 发表于 2012-8-3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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