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與朱安:他不喜歡你,你呼吸都是錯
011919年,魯迅38歲,一個年輕人的文字打動了他。“我是一個可憐的中國人。愛情!我不知道你是什麼。 我有父母,教我育我,待我很好;我待他們,也還不差。 我有兄弟姊妹,幼時共我玩耍,長來同我切磋,待我很好;我待他們,也還不差。
但是沒有人曾經‘愛’過我,我也不曾‘愛’過他。我年十九,父母給我討老婆。於今數年,我們兩個,也還和睦。
可是這婚姻,是全憑別人主張,別人撮合:把他們一日戲言,當我們百年的盟約。
仿佛兩個牲口聽著主人的命令:“咄,你們好好的住在一塊兒罷!” 愛情!可憐我不知道你是什麼!”這首詩用今天的眼光來看,文字不過平平。打動魯迅的“是血的蒸氣,醒過來的人的真聲音”,也觸動了魯迅內心作為舊式婚姻受害者的痛苦。魯迅借著點評年輕人的詩,表達了他對無愛情的舊式婚姻的看法。“然而無愛情結婚的惡結果,卻連續不斷的進行。形式上的夫婦,既然都全不相關,少的另去姘人宿娼,老的再來買妾:麻痹了良心,各有妙法。所以直到現在,不成問題。但也曾造出一個‘妒’字,略表他們曾經苦心經營的痕跡。”嫖娼也好,納妾也好,終歸是麻痹良心,魯迅顯然並不認同。可不嫖娼,不納妾,那些不滿於舊式婚姻的男性該何去何從?魯迅的答案是無奈的:“我們既然自覺著人類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們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責備異性,也只好陪著做一世犧牲,完結了四千年的舊賬。”
魯迅的觸動並非偶然。因為1919年,魯迅賣掉紹興老宅,將母親和朱安接到北京八道灣,開啟三兄弟同住的生活。
魯迅作為長子長兄,在家族衰落後,有充裕的實力,孝順母親照拂幼弟。想必也是如釋重負。搬入新宅的第一個春節,周家三代人,十二個人熱熱鬧鬧吃了團圓飯。魯迅的日記裡也流露出溫情脈脈。
“休假。舊曆除夕也。晚祭祖先。夜添菜飲酒,放花爆。”在這個團圓的大家庭中,他的婚姻問題也益發如鯁在喉。他和朱安的婚姻,如果從訂婚算起已經整整二十年了,正式成婚已經十三年了。朱安在紹興老家的時候,他還能眼不見心不煩。可一旦到了北京,母親殷切的目光,朱安瘦弱的身影,這顯然對魯迅形成了相當的心理壓力。
所以他說:“做一世犧牲,是萬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乾淨,聲音究竟醒而且真。”他不嫖娼,不納妾,可也不碰朱安,甚至連朱安做的菜,除非魯迅母親在側,否則魯迅是不願意嘗的。用現在的話來說,這分明是一種冷暴力了。02魯迅與朱安,這個話題是老話題了。很多人覺得魯迅比不上徐志摩、郁達夫、張恨水等。他們也嫌棄原配,可不耽誤和原配有性生活並生孩子。那些原配就算被拋棄,有孩子,日子就有指望。也有些人指責魯迅身為啟蒙者,為什麼不能讓自己妻子覺醒呢?魯迅對朱安的態度,說穿了,其實就兩點:精神上的人道主義和實踐上的生理性嫌惡。精神上的人道主義,這個不必多說。陳丹青說過:“魯迅生命中的兩個女人,朱安與許廣平,若論誰對魯迅的影響更大,不是許廣平而是朱安。正是朱安,使魯迅體味了封建禮教對人性的壓抑和命運的荒誕,斷了他的後路,刺激他與傳統徹底決裂,一往無前、義無反顧地反抗封建禮教,與命運進行‘絕望的抗爭’”。《魯迅後院的蝸牛》
生理性嫌惡,從有關資料也不難發覺。魯迅儘量不吃朱安做的飯菜。有次朱安在魯迅母親的鼓勵下給魯迅做了一條新棉褲,偷偷放在床上,魯迅竟然扔出來了。朱安連呼吸都是錯,這話絕不誇張。魯迅和周作人失和之後,搬入磚塔胡同。朱安也隨之遷入。不久,魯迅大病一場,朱安竭盡全力悉心照顧。魯迅也不是不領情,他儘量對朱安溫和一些,不過估計別人不大看得出來。他家老媽子講:“魯迅與太太每天只有三句話,早晨太太喊先生起來,先生答應一聲‘哼’。”太太喊先生吃飯,先生又是‘哼’。晚上先生睡覺遲,太太睡覺早,太太總要問:門關不關?這時,先生才有一句簡單話:關,或者不關。”魯迅甚至想出這樣一個辦法:把一隻柳條箱的底和蓋放在兩處,箱底放在自己的床下,裡面放著換下來的要洗滌的衣褲;箱蓋放在朱安的屋門右手邊,即桌式櫃的左邊,蓋子翻過來,口朝上,裡面放著他替換的乾淨衣褲;箱底、箱蓋上面各蓋著一塊白布,這樣,彼此間連說話也不必了。
這種幾乎不近人情的疏遠,對朱安必定是折磨,對魯迅自己大概也絕非愉快之事。03這種生理性嫌惡到底緣何而來?許多人的第一反應是朱安長得太醜。
朱安流傳出的照片不算多,單從面部來說,朱安五官端正,眼窩很深,並不算醜。還有人說她長得像周迅呢。
不過,人的長相是一個整體的動態評價。朱安那低垂的眉眼,頭髮長年向後梳在腦後挽成一個髻的舊式婦女打扮,給她增添了幾分灰暗。周作人回憶說:“新人極為矮小,頗有發育不全的樣子。”甚至覺得“姑嫂(周作人的堂嬸母兼媒人)不會不曉得(朱安形貌),卻是誠心欺騙,這是很對不起人的。”(《知堂回想錄·六四 ·家裡的改變》 )
朱安不僅身材矮小,而且缺少女性的體態,乃至於周作人懷疑是騙婚。魯迅的母親回憶說:結婚那天,花轎進門,掀開轎簾,從轎裡掉出來一隻新娘的鞋子。因為她腳小,娘家替她穿了一雙較大的繡花鞋,腳小鞋大,人又矮小,坐在轎裡,“上不著天,下不著地”,鞋子就掉下來了。朱安的長相,要說騙婚似乎還不至於,但確實是魯迅對她生理性嫌棄的起點。畢竟,朱安不僅小腳,而且發育不良,這簡直是梁啟超所說的“然吾推及天下積弱之本,則必自婦人不學始”的現實演繹。(1897梁啟超《論女學》)
魯迅並非好色之人,但無論後天文化教育形成的審美觀念還是生理本能都讓他對朱安敬而遠之。婚後幾天,他和周作人去日本留學。1909年魯迅回國,那時候朱安31歲。魯迅的母親希望兒子和朱安好好過日子,自己也能含飴弄孫。然而“他們既不吵嘴,也不打架,平時不多說話,但沒有感情,兩人各歸各,不像夫妻。”魯迅晚上依然獨睡一屋。
母親殷切的目光下,魯迅也許有過改善婚姻的嘗試。他母親問他,“她有什麼不好?”魯迅說,談不來,並且舉例說,“有一次,我告訴她,日本有一種東西很好吃,她說是的,是的,她也吃的。其實這種東西不但紹興沒有,就是全中國也沒有,她怎麼能吃到?”朱安笨拙的討好,就如同那雙放大的繡花鞋一樣,帶著瞞和騙,這恰恰是魯迅最忌諱的一點。1912年,魯迅離開家鄉前往北京,朱安留在紹興。1913年,魯迅回鄉,在紹興呆了一個多月。那個月,他的日記裡寫道:“午前陳子英來。也不能睡,坐至曉。”學者們分析,魯迅在母親和族人的勸說下,想過和朱安同房,但枯坐一夜,可見並沒有真的發生什麼。魯迅的精神潔癖不容許自己跨越這一步。1919年,同樣的壓力又擺在魯迅面前。他說:“做一世犧牲,是萬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乾淨,聲音究竟醒而且真。”
血液乾淨,可見魯迅內心深處對朱安的生理性抵制,他的選擇沒有變。行文至此,突然發現,此文的談的從來就不是愛情。朱安和魯迅,就如同《紅樓夢》中那位張金哥和守備之子。
無論悲喜,他們守的不過是契約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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